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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011学年科研工作量计算细则
 
发布时间:2011-06-03   点击:1670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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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011学年  科研工作量计算细则

    为了科研工作量的计算更科学、合理、简便、规范,更具操作性,参照兄弟院校的通常做法,特在《1066vip威尼斯下载|app下载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的基础上制订本细则。

    科研工作量包含承担科研项目、撰写论文、教材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内容。计算本部分时,成果获得者必须署名1066vip威尼斯下载|app下载,未署名本院的不列入科研工作量计算。

一、发表论文或艺术作品

类 别

学 时 数

国内核心期刊

60

省级及以上正式期刊(有CN刊号)

20

本院学报

10

院级交流获奖论文

1~5

    1、国内核心期刊的参考标准为:北京大学图书馆和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主持编纂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见校园网产学研合作处网页)。

    2、在没有CN刊号的其他高职院学报发表论文,工作量与本院学报相同。

    3、参与院级交流论文,获一等奖为5学时、二等奖为4学时、三等奖为3学时、优秀奖为2学时、其他为1学时。院级以上交流获奖论文的工作量计算用系数调节,市级1.5,省级2.0。

    4、人文社科类论文每篇不低于2500字、科技类论文每篇不低于2000字。公开发行报纸理论版的论文与相应级别学术刊物论文等同。

    5、书法、艺术作品按相应的刊登版面量计,以满一A4片面抵算一篇论文。0.5<篇幅量<1,按0.7系数折算,篇幅量≤0.5,按0.3系数折算。

    6、多人合作,按排名次序处理,排名系数见下表:

署名人数

排名次序

第一

第二

第三

第四

第五

第六

一人

1/1

 

 

 

 

 

二人

2/3

1/3

 

 

 

 

三人

3/6

2/6

1/6

 

 

 

四人

5/11

3/11

2/11

1/11

 

 

五人

7/18

5/18

3/18

2/18

1/18

 

六人

10/26

6/26

4/26

3/26

2/26

1/26

七人以上时,第七排名为1/27、第八排名为1/28、第九排名为1/29……

    7、同一篇论文或作品,按最高级别计算,不重复计算,对后取得高级别发表的论文,按当年计算方法予以追加。行政性组织的评奖与正式出版物刊登可重复计算。

   为鼓励教师向本院学报投稿的积极性,如先在本院学报发表,再在其它公开刊物发表,可重复计算。

 二、编写教材

    编写教材应由系(处)提出计划,教务处审核,学院批准立项。未预先申报批准立项列入我院教材建设规划的自编或出版教材,不计算相应工作量。工作量根据个人编写的字数确定。

    1、公开出版的教材:参与编写或审稿按每万字8学时计算,在自编教材的基础上进行学时补差。

主编按全书总字数的1/4,副主编按全书总字数的1/8,主审按审稿字数的1/10计算,另外增加相应职务总工作量。多人合作,按相应职务人数的平均值发放。

   2、自编教材:

   每年6月上旬,由教务处、科研处和相关系(处)共同组织对本学年完成的自编教材进行质量分级评审(分为三级)。一级:每万字6学时;二级:每万字5学时;三级:每万字4学时。主编按全书总字数的1/5,副主编按全书总字数的1/10,主审按审稿字数的1/10计算,另外增加相应职务总工作量。多人合作,按相应职务人数的平均值发放。

   3、自编实验(实习、实训)指导书、习题集:       

    每年6月上旬,由教务处、科研处和相关系(处)共同组织对本学年完成的自编实验(实习、实训)指导书、习题集进行质量分级评审(分为二级)。一级:每万字3学时;二级:每万字2学时;审稿:每万字1学时。

   三、教学科研成果奖

    1、院级教科研课题每年5月底结题,6月上旬由院学术委员会进行验收、评奖。

    2、本学年各级别教学科研成果,按获奖类别计科研工作量: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己结题、未获奖

省级

300

200

100

80

50

市级

100

80

60

30

20

院级

80

60

40

20

15

    3、多人合作,按排名次序处理,排名系数同前。

    4、未结题者不计科研工作量。

   四、专利

    1、凭本学年颁发的有效专利证书及相关资料,计算科研工作量:

    (1)发明专利:300

    (2)实用新型专利:50

    (3)外观设计专利:30

     2、如有多人合作,则由项目负责人根椐各人完成的工作量进行二次分配。

    五、对外技术服务

    1、以到账经费计算(不列入学校资产账的仪器、设备或部件等样机组装、生产线配备所耗用的硬件费及转拨给合作单位的经费不计入到账经费):每万元30学时。

    2、参与企业技术改造和职工培训,需提供协议、计划、过程资料、小结、单位证明材料等。经教务处和科研处审核后,确定工作量,5~30学时。

    3、如有多人合作,则由项目负责人根椐各人完成的工作量进行二次分配。

   六、专题报告、讲座

    1、面向全院的讲座,应填写申报表,由系(处)申报,经教务处或科研处审批,学院审核同意后进行,听讲人数不少于100人,讲座时间不少于1小时,主讲人每次计6学时,

    2、面向系(处)的讲座,由系(处)组织,并报科研处审批备案,听讲人数不少于100人,讲座时间不少于1小时,主讲人每次计3学时。

   七、其他

    1、科研工作量的完成情况,由各系(处)及时负责登记,保存原始资料,每年6月中旬由科研处负责对教师科研工作量进行审核、汇总。

    2、计算方法中所涉及的国家级、省、市级和学院级奖项分别是指由教育部、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省教育厅)、常州人民政府、常州市教育局或学院颁发的各级奖,奖状和荣誉证书上必须有上述政府部门的公章,其它省级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奖项一律按市级计算,市级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奖项一律按院级计算。

    3、统计的有效时间为上年7月到当年6月。

    4、统计时应出示刊物原件,上交复印件。

    5、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实施时间为2010~2011学年。

    6、本细则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科研工作量汇总表.doc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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