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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届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08   点击:282338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各系:

   我院2013届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建教[2006]60、 [2008]18号文件有关规定,将于近期开展2013届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推荐条件和名额

    1.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必须从已获得优秀成绩的毕业设计(论文)中遴选。

    2.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名额:机械系10人,电子系11人,建筑系9人,经管系18人,艺术系5人。

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推荐条件

    1.必须直接参与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和所在专业(群)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答辩工作。

    2.在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中为人师表、廉洁从教、严谨治学谦虚谨慎、团结协作,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认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教学研究,积极探索有效的指导方法,在该项工作中勇挑重担,表现突出。

三、评选办法

    1.各系上报推荐材料

    (1)各系的评优推荐工作由系主任负责,在充分的酝酿和深入调查的基础上,经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提出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推荐名单;

    (2)由指导教师填写“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附表1);由各系组织填写“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推荐表”(附表2);

    (3)各系于4月24日前将“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推荐表”,以及相关支撑材料报教务处侯玉杰老师处。

    2.院教学工作委员将会对上报的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公示3天,征求意见后,报院长办公会审定。

    3.在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中推荐3篇参加江苏省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设计(论文)评优工作。

四、奖励办法

    1.被评为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将获得荣誉证书和奖金。

    2.被评为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老师,将获得荣誉证书和奖金,并记入本人档案,在职称评定时作为重要成果予以参考。

 

教务处

2013年4月8日

附件1:2013届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doc

附件2:2013届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推荐表.doc

附件3:2013届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系部推荐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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