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我院2013届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建教[2006]60、 [2008]18号文件有关规定,将于近期开展2013届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推荐条件和名额
1.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必须从已获得优秀成绩的毕业设计(论文)中遴选。
2.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名额:机械系10人,电子系11人,建筑系9人,经管系18人,艺术系5人。
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推荐条件
1.必须直接参与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和所在专业(群)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答辩工作。
2.在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中为人师表、廉洁从教、严谨治学谦虚谨慎、团结协作,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认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教学研究,积极探索有效的指导方法,在该项工作中勇挑重担,表现突出。
三、评选办法
1.各系上报推荐材料
(1)各系的评优推荐工作由系主任负责,在充分的酝酿和深入调查的基础上,经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提出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推荐名单;
(2)由指导教师填写“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附表1);由各系组织填写“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推荐表”(附表2);
(3)各系于4月24日前将“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推荐表”,以及相关支撑材料报教务处侯玉杰老师处。
2.院教学工作委员将会对上报的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公示3天,征求意见后,报院长办公会审定。
3.在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中推荐3篇参加江苏省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设计(论文)评优工作。
四、奖励办法
1.被评为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将获得荣誉证书和奖金。
2.被评为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老师,将获得荣誉证书和奖金,并记入本人档案,在职称评定时作为重要成果予以参考。
教务处
2013年4月8日
附件2:2013届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推荐表.doc
附件3:2013届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系部推荐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