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创新案例的通知
苏教办高〔2013〕4号
各高职高专院校:
近年来,我省高职高专院校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涌现了很多改革创新的典型案例。为了推广各院校改革创新的经验,增强我省高职教育服务江苏“两个率先”的能力,经研究,决定在全省高职高专院校征集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创新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的
总结经验,树立典型,示范辐射,推进改革,促进创新,展示成果,扩大宣传,不断提高全省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征集内容
征集内容包括全省高职院校近年来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的做法和成效,可重点围绕以下四个方面提供:
(一)办学体制创新方面,包括多方共建、董事会、理事会、集团化办学、校企共建二级学院、地方政府及部委办局对学校的政策和经费支持、大学制度建设等内容;
(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方面,包括招生、专业标准、行业指导、校企合作育人、多方协同育人、项目课程开发、资源库、实训基地、实习基地、校中厂、厂中校、案例库、顶岗实习、工伤保险、现代学徒制、信息化、教学质量监控、考核、评价、证书、就业、创业、竞赛等内容;
(三)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包括大师、名师领军人才培养、双师素质、双师团队、兼职教师、技术创新、社会服务、师资管理、激励措施等等;社会服务方面涉及平台建设、基地建设、科技园、科创园、创业园、产业园、专利、培训等内容;
(四)文化传承创新方面,包括校园文化、专业文化、社团活动、服务地方文化产业发展等内容。
三、案例要求
(一)全面征集,择优上报。各高职院校要全面总结,系统梳理,择优向省教育厅上报典型案例。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每校提交5个典型案例,省示范院校每校提交3个典型案例,其他高职院校每校提交1-2个典型案例,有特别创新之处的高职院校提交的案例数量可以适当增加。
(二)主题鲜明,一事一议。典型案例必须围绕某个具体主题,重在改革、创新的具体做法和成效,高度凝练,切忌面面俱到,泛泛而谈。
(三)短小精悍,图文并茂。语言要精炼,每个典型案例文字叙述不超过1000字,并尽可能提供相关数据,可以配1-2张照片或图表。
四、报送要求
请各高职高专院校于5月10前将典型案例电子文档(只需报送电子文档)上报省教育厅,其中典型案例的文字内容填表上报(详见附件《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创新案例征集表》),图片采用JPG格式上报(必须注明学校和案例名称,像素宽度500,分辨率不低于300dpi)。省教育厅将对典型案例汇总整理后将择优印发给全省高职院校。
省教育厅委托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会具体负责典型案例收集工作。联系人:顾坤华、赵惠莉;电话:025-52710879、52710841;电子文档及图表请发至以下邮箱:zhaohuili1982@{域名已经过期} (邮件主题:XX学院典型案例)。省教育厅联系人:高等教育处 徐冰、经贵宝,电话:025-83335559、83335156。
本通知及附件可在“江苏教育门户网站”的“行政公文”栏目(http://{域名已经过期})下载。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