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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01   点击:50604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苏教高〔201216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引导高校主动适应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优化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江苏省“十二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提升工程的意见》(苏教高〔20121号),经研究,省教育厅、财政厅决定开展“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的与意义

  专业是高校人才培养的载体,是高校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立足点,其建设水平和绩效决定着高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和特色。开展重点专业建设,旨在引导高校结合实际,科学定位,优化结构,彰显特色。通过积极探索有效的专业建设机制,逐步形成服务方向明确、社会效益明显、具有自身特色和优势的人才培养结构,满足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多类型和紧缺型人才的需求,全面提高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和综合竞争实力。

  按照“十二五”期间构建具有江苏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需要,特别是围绕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有计划、有重点地在全省普通高等学校遴选建设500个左右的重点专业,其中本科按专业类或专业建设300个左右,高职按专业群建设200个左右。

  二、建设方式

  鼓励本科高校创新专业组织形式,以专业类为单位开展重点专业建设,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强化办学特色,促进示范共享。同时兼顾各校专业建设实际,亦支持学校以单个专业为单位开展重点专业建设。高职高专院校原则上应按专业群为单位进行重点建设。

  本科重点专业类是指高等学校以内涵相近的专业为基础,以具有明显优势或特色的专业为核心,按学科基础相同或相近原则,充分融合相关专业而形成的本科专业集合。高职高专重点专业群是指高职院校围绕某一技术领域或服务领域,依据自身独特的办学优势与服务面向,以学校优势或特色专业为核心,按行业基础、技术基础相同或相近原则,充分融合相关专业而形成的专业集合,并代表着院校的专业发展方向和重点。

  三、建设内容

  重点专业建设要坚持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按照“发挥优势、强化特色,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重点突破、示范共享”的要求,以实现人、财、物的统筹为手段,提升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为目的,依托核心专业与相关专业的优势资源,从专业(类、群)组建的视角,重点围绕人才培养模式、教师队伍、课程教材、教学方式、教学管理等影响专业发展的关键环节进行综合改革,强化内涵建设,为本校其他专业提供示范,以重点专业建设带动相关专业建设水平的提升。

  本科重点专业应重点建设以下内容:

  1.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依据社会对各类人才的需求,明确人才培养定位,发挥产学研在人才培养中的协同作用。加强课程、教材、教学方法和手段等方面的改革与建设,采用探究式、研究性教学等新的教学方法。拓宽实践教学渠道,建立学生深入社会开展实践实习的有效机制,形成教学、科研和社会实践有机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

  2.教学团队建设。围绕专业核心课程群,组建热爱本科教学、改革意识强、结构合理、教学质量高的优秀教学团队。教学团队要有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明确的教学改革目标,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健全的团队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特别要有健全的中青年教师培训机制。

  3.课程与教学资源建设。瞄准专业发展前沿,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借鉴国内外课程改革成果,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更新完善教学内容,优化课程设置,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专业核心课程群。要加强协同开发,促进开放共享,形成与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方案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相适应的优质教学资源。

  4.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深化教学研究、更新教学观念,注重因材施教、改进教学方式,依托信息技术、完善教学手段,产生一批具有鲜明专业特色的教学改革成果。积极探索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激励学生自主学习。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及时把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支持本科生参与科研活动,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

  5.实践教学环节。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增加实践教学比重,改革实践教学内容,改善实践教学条件,创新实践教学模式,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倡导自选性、协作性实验。配齐配强实验室人员,鼓励高水平教师承担实践教学。应用性专业应加强与政府部门、行业、企业的合作,积极引入校外实践资源,使行业企业成为重点专业建设的重要力量与受益主体。

  6.教学管理改革。更新教学管理理念,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形成有利于支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建设,有利于教学团队静心教书、潜心育人,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相辅相成的管理制度和评价办法。建立健全严格的教学管理制度,鼓励在专业建设的重要领域进行探索实验。

  在此基础上,以专业类为单位建设的本科重点专业要严格遵循专业类建设的特点与规律,加大人、财、物的统筹,创新体制机制,积极探索专业类的管理与组织形式,实现建设成果的共享。要整合专业类中各专业的教师资源,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升教学团队教学能力,满足重点专业类各专业教学需要;要整合核心专业与相关专业的实践教学资源,建设面向专业类的实验室、实习实践基地和实践教学共享平台,实现优质资源的充分利用与高效共享。

  高职重点专业群应重点建设以下内容:

  1.人才培养体制建设。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对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的需求为依据,按照“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人才培养模式的要求,创新专业群人才培养体制,与企业(行业)共同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专业教学要求与企业(行业)岗位技能要求对接;推行“双证书”制度,实现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引入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校企合作共同开发专业课程和教学资源;积极试行多学期、分段式等灵活多样的教学组织形式,将学校的教学过程和企业的生产过程紧密结合,校企共同完成教学任务;建立行业、企业和社会参与的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

  2.课程体系建设。根据专业群所面向的特定“服务域”,明确各专业之间的依赖关系,深入分析专业群内核心专业与相关专业和课程的共性与差异性,围绕核心岗位的工作领域构建专业群核心课程,按照核心岗位涉及的工作内容确定课程内容,形成公共平台与多个专业方向彼此联系、相互渗透、共享开放的课程体系。以保证专业群的基本规格和全面发展的共性要求的“平台”课程和实现不同专业(方向)人才分流培养的“模块”课程为主要形式,按照由简单到综合、由易到难,分级别开发的原则,进行核心课程群的整体设计。通过课程群的底层共享,中层分立,高层互选,凸显专业群的适应性,发挥专业群在拓展新专业(或专业方向)方面的集群优势。

  3.实训体系建设。针对专业群面向的行业(产业)与岗位群,以专业群内各专业的岗位通用技能与专门技能训练为基础,系统设计实训体系,整合核心专业与相关专业的实践教学资源,分类组建实训基地。按照实训基地的功能定位,通过“模块化”和“项目化”的形式,开展实训教学内容的系列化建设,形成满足专业群共性需求与专门化(或个性化)需求的、校内校外相结合的实训体系,实现优质资源的充分利用与高效共享。

  4.信息化教学资源建设。围绕核心专业与相关专业,以企业技术应用为重点,校企之间搭建信息化平台,将企业的资源引入教学,建设涵盖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的数字化专业群教学资源;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开发虚拟工厂、虚拟车间、虚拟工艺等,作为实践教学和技能训练的有效补充,提高教学效益。按照核心课程群与专业相关课程的内在逻辑关系,建设由优秀数字化媒体素材、优秀教学案例等教学基本素材构成的、可不断扩充的开放式专业群教学支持系统,创建先进的数字化学习空间,实现信息化教学资源在专业群内的广泛共享。

  5.“双师”团队建设。根据专业群教学需要,整合专业群相关专业专兼职教师资源,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发挥不同专业背景和工作经历教师的优势,通过校企“互聘、互兼”双向交流的团队合作机制,打造一支具有现代职教理念、教学经验丰富、实践能力强的高水平“双师型”专业群教学团队,提升教学团队的教学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和技术服务能力,满足重点专业群各专业教学需要和行业企业的发展需要。

  6.专业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按照专业群建设的特点与要求,探索专业群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探索建立由行业企业代表、相关专业负责人、学生代表等利益相关方参与的专业群建设组织管理形式,建立健全专业群建设管理制度,协调专业群内各专业的建设与发展、资源共享与互补,通过柔性化的专业管理与课程组织,提高专业拓展和滚动发展的能力。

  四、申报条件

  申报省重点专业(含类、群,下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专业符合本校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已纳入本校专业建设规划并进行重点建设,成效良好。专业类或专业群中的核心专业具有明显的学科优势、行业优势或区位优势,与地方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密切相关,能充分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

  2. 专业的改革与建设基础较好,核心专业与相关专业的培养模式改革力度大,教学经费投入充分保障,课程建设成效显著,社会服务能力强。

  3.专业的师资队伍整体实力较强,核心专业与相关专业有高水平的专业带头人与数量充足的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长期坚持在教学第一线为本、专科生授课,承担有高水平的教改项目,取得优秀教学成果。

  4.专业建设方案科学可行,改革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政策保障到位,能有校调动教师积极投身教学改革。

  五、申报范围与限额

  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均可申报重点专业。重点专业建设采用“一次遴选,分年投入”的方式。

  (一)本科高校

  申报专业类所涵盖专业可以属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稿201205)》(另发,附件中均简称为“目录(修订稿201205)”)中的同一个专业二级类(申报名称即为该二级类名称),亦可分属两个(仅限两个)内涵相近的专业二级类(申报名称为其中一个的二级类名称)。每个申报专业类包括2-4个专业,其中至少有1个省级以上品牌特色专业。根据各校专业建设发展的实际情况,本科重点专业也可以按专业申报。

  各本科高校申报限额详见附件1

  (二)高职高专院校

  一律按专业群申报。申报专业群的名称由学校自行拟定。每个申报专业群含1-2个核心专业,专业总数为3-5个。各高职高专院校申报限额为4个。

  (三)独立学院

  仅可按专业申报。每校申报专业数不超过2个。

  六、申报材料与时间

  (一)申报材料

  1.《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专业申报汇总表》(附件2);

  2.《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专业申报表》(附件3);

  3.附件材料。装订为一册,应包括师资队伍、教学条件、社会评价、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制度、有关获奖证明材料等多方面的专业建设情况,可采用文字、图片等表现形式。

  上述材料中,材料1需提交书面文本一式两份,电子材料一份;材料2需提交书面文本一式十份,电子材料一份;材料3需提交书面文本一式两份。

  (二)申报时间

  请各校于2012625626将书面材料报至省教育厅1519室,电子材料发到jszdzy@{域名已经过期}

  有关文件、表格可从江苏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域名已经过期})行政公文栏目下载。联系人:徐庆,联系电话:025-8333555883335159

 

附件:1.本科高校申报限额(分校下发)

      2.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专业申报汇总表

        2.1(本科)专业汇总表

          2.2(高职高专)专业汇总表

      3.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专业申报表

        3.1(本科)申报表(按专业类建设)

        3.2(本科)申报表(按专业建设)

          3.3(高职高专)申报表

      (附件23请上网下载)

附件2.2(高职高专)专业汇总表.doc

附件3.3(高职高专)申报表.doc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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