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部门: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1]39号)的通知精神,我院即将展开2021年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
职称申报人员必须严格对照《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本科院校教师评价标准》等5个评价标准的通知》(苏职称[2017]4号)以及《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苏职称[2018]1号)的规定,并结合我院《关于印发《教师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2013年修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2013年修订)》、《教育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资格条件(2013年修订)》、《实验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年修订)》的通知》中的规定,必须完全符合相应级别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
自查达到申报条件的人员请于2021年10月22日前到人事处报名参加2021年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人事处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