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部门:
我院即将展开2019年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
职称申报人员必须严格对照《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本科院校教师评价标准》等5个评价标准的通知》(苏职称[2017]4号)以及《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苏职称[2018]1号)的规定,并结合我院《关于印发《教师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2013年修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2013年修订)》、《教育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资格条件(2013年修订)》、《实验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2013年修订)》的通知》中的规定,必须完全符合相应级别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
自查达到申报条件的人员请于2019年10月11日前到人事处报名参加2019年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人事处
2019年9月26日